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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法定受益人,次序為何?為何會有除配偶外的字眼?

發問者 vincent (Lv.2) ・2005 年 11 月 5 日 ・法律與道德

我去查過民法的法定受益人,什麼叫做除配偶外? 因為我最近要領保險,我們沒小孩,那配偶是否是第一順位? 還是配偶與父母個為第一順位? 名  稱: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父母。 三 兄弟姊妹。 四 祖父母。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這條的"除配偶外",是指配偶沒有繼承順位的問題。 配偶可以和那4個順位的繼承人一起繼承。 所以,如果沒有小孩的話,就是配偶和父母為第一順位。
匿名 2005 年 11 月 7 日
保險上的受益人定義和繼承權人的定義是不同的,請再斟酌!
luper(Lv.3) 200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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