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法定受益人,次序為何?為何會有除配偶外的字眼?
我去查過民法的法定受益人,什麼叫做除配偶外?
因為我最近要領保險,我們沒小孩,那配偶是否是第一順位?
還是配偶與父母個為第一順位?
名 稱: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父母。
三 兄弟姊妹。
四 祖父母。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這條的"除配偶外",是指配偶沒有繼承順位的問題。
配偶可以和那4個順位的繼承人一起繼承。
所以,如果沒有小孩的話,就是配偶和父母為第一順位。
保險上的受益人定義和繼承權人的定義是不同的,請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