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禁止聯結問題~幫我解答一下
行政機關以駕駛人未繳清交通違規之罰鍰為理由,拒絶該駕駛人辦理換發行車執照之行為,違反下列何原則?
(A)信賴保護原郥
(B)平等原則
(C)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正確答案為(c)
為什麼答安是c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禁止不當聯結原則:指行政行為與人民間之給付無實質內在關連者,不得互相聯結。行政程序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前條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又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上述二條文係關於本原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