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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的申請方式

發問者 fran (Lv.6) ・2006 年 3 月 7 日 ・法律與法務

我今年一月中被資遺工作只有一個多月之前是失業8個月再之前工作12年請問我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給付金額的算法?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只要你有資遣證明(上面註明原因,例如公司歇業、員工不適任等,勞基法第十一條)就可以辦了 給付金額是勞保投保金額的六成 我記得帶存摺影本兩份,身份證,資遣證明到離你最近的就業輔導中心(會常跑,近的比較方便) 2006-03-07 19:02:42 補充: 我也補充一下,每個月要再認定一次,須附至少兩次的求職證明,還有最多可領六次,如果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那麼在到職滿三個月後,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金,額度是將剩下未領取的失業給付月數除以二,例如已領取兩次的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那三個月後可以申請兩個月(6-2)/2的提早就業獎金
殺手的天空很blue(Lv.3) 2006 年 3 月 7 日
除了樓上大大的意見外還要再補充 1.要申請失業給付一定要符合"非自願性離職",而且就算你出具證明,到時他們受理後還是會打電話回原公司查 2.而且他們會每個月認定一次,這段期間你一定要去找登記找工作或職訓,不然他們不給你,因為他們親口說過:失業給付是要讓你在找工作時有些補助,而不是要讓你一失業就來申請,不然大家都不要找工作都領這個就好.. 所有趕快去申請吧
添發(Lv.6) 2006 年 3 月 7 日
我記得失業給付是要工作滿一年吧??
MARK(Lv.3) 2006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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