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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契約簽定與否有何差別?

發問者 apple (Lv.2) ・2006 年 3 月 21 日 ・法律與法務

要換新工作時要簽訂工作契約嗎?契約的內容大概都是哪方面呢?是雇主提出來的約定嗎?有簽工作契約和沒簽有何差別?還是一定都會簽?在員工的立場簽契約該注意哪些權利義務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工作契約一般的規定都要符合勞基法規定 因為違反勞基法都是無效的約定 要注意的事有 1.上班時間 工時 這和你的休假有關 2.薪水的配置 底薪 全勤 獎金的項目 3.公司有沒有提供訓練 若有提供訓練就有可能會提到違約金額 4.和勞基法12條中有關的重大違規項目有哪些也要注意 5.有沒有提到扣錢罰錢的事項 要看是否合理 若罰錢用在福利等方面市可以接受 但不可以直接扣薪水 有沒有書面契約都沒關係 口頭契約也是勞動契約的一種 你的權利就是勞基法的保障 和公司中提到的一些福利措施 獎金 你的義務就是努力工作幫老闆賺錢
jujub(Lv.6) 2006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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