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監護權該歸誰
家中有4個小孩,2個姊姊大學,我高中,還有一個剛升國一的小弟,爸媽並沒有離婚,
而爸爸很不負責任,放著我們不管,跟爺爺奶奶一起住,而媽媽一個人要照顧我們4
個小孩,想尋求法律的幫助,但不知道我們是都會跟著媽媽?希望有一天我們4個小孩可以媽媽一起離開這,誰能幫我解決問題,謝謝^^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回答這問題以前首先要考慮的是你父母是否真能順利離婚, 才能考慮到監護權的問題. 民法規定的離婚要素有7大條, 你可以翻一下民法全書裡面詳細記載. 不過聽你的說法看來你父母已有分居的事實, 如果分居時間超過一年以上, 雖然民法沒有規定分居是可以構成離婚的要素之一, 但可以為雙方感情不睦難以相處的佐證之一, 仍然有機會判定離婚.
兒女監護權的判定除了考量雙方經濟狀況, 以做為提供教養的考量因素之外, 法官尚會參考兒女本身的意願而定. 尤其你們又都已經這麼大了, 法官更會加重以你們的意見為主要參考.
我認為如果你父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話, 法官判你們跟著母親的可能性應該很大. 何況如果不是採取訴訟離婚, 而是協議離婚的話, 對於兒女的監護權更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毋須法院判決.
大姐上大學表示成年了....沒監護權問題....
你高中了...再一二年也一樣....
比較有問題的是小弟....
如果你爸爸都沒管過你們...
但有給你們生活費用嗎...
如果沒有...只要能証明小孩都是母親照顧的...
就有可能把監護權給母親...
但前提是...母親要有能力(居住環境...金錢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