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訴訟纏身,請問可以出國嗎??
如果有民事訴訟纏身,且為被告,
請問各位,還可以出國玩嗎??
會不會被限制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在現行法律規定中,會影響出境自由的情況有兩種:
第一.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之被告若經檢察官或法官作出限制住居之強制處分,就等同於被限制出境,會影響到出國的自由.
第二.行政法上案件:最典型的行政法上案件就是稅務事件,也就是如果有欠稅的情形,國稅局會發函通知入出境管理局(現已改為入出國移民署)對欠稅人作出限制出境之行政處分.
依你所說的情形,如果只是民事訴訟,是不會受到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或行政處分的,所以,依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遷徙的自由>,縱使是民事訴訟的被告,也可以自由出國的...不過,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出國歸出國,只要不要遲誤開庭期日就好,否則原告可能聲請一造辯論判決,那麼被告會有受敗訴判決的風險...
如果確定只有被告民事訴訟就不會限制出境好好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