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玖萬,罰金如易服勞役以參千折算1
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
罰金新臺幣玖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
以新臺幣參仟元折算壹日 可幫我解釋一下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5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以你的案例就是,除有期徒刑二年外,還要交罰金九萬元。如果二年不想被關的話,也是可以科罰金,一日以3000元計算,一個月就是要交九萬元整,那二年就是108萬。所以,如服刑,就是只付九萬。不服刑,二年加罰金共117萬元整。希望對你有幫助!
非也非也,你根本不可以易科罰金。
你必須去關兩年,同時還必須繳納新台幣9萬的罰金。針對罰金部份,如果你繳不出來,那就多關30天。
歹識600公克大大,因是我的外甥用我的帳號發問,SO真的非常抱歉!
既然判處有期徒刑貳年,根本不合乎易科罰金的要件
所以徒刑的貳年,必須執行。
另外的罰金刑玖萬元,可以以易服勞役折扺
法官以參仟元折算壹日,算是以最高額讓你折算了
如果不想付出罰金,必須再多服30日的易服勞役
娃娃的說法是錯誤的,食古不化大師的意見才是對的
2006-11-10 15:10:46 補充:
怎麼會有人故意選錯誤的解答啊?
有的時候真的很無奈
亂回答的反而被選為最佳解答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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