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時間回去拿戶口名簿,可以直接去戶政入戶嗎?
請問之前戶口名簿是寄居,現在要入另一個地方的戶口.
一定要拿之前戶口名簿嗎?沒有的話怎麼辦?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你可以打電話問問看阿!不過他的內容好像不行!
我之前有一次沒有帶原遷出地的,還是可以入,不過一定要帶遷入的哦!
先問問看!保險,才不會白跑!
申請類別 遷徙(向遷入地申請)
申請人
1、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
2、戶長(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均非戶長,應由父母共同為之)。
3、利害關係人(無上列1、2申請人時)。
4、受委託人。
5、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辦理應出具同意書交另一方代辦。
應繳附書件
遷徙者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原遷出地及遷入地,若單獨立戶
者,則免提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印章。
委託他人申辦者,請另提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遷入單獨立戶者另提證明文件如下: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
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最近一期)、買賣契
約書(最近六個月)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文件。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除
提憑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外,如提憑未經法院公證之租
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最
近一期)、買賣契約書(最近六個月)或其他足資證明房屋所有權
文件辦理。
*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憑
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同意書。
*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
之水電費、瓦斯費之收據。
*有居住事實而無法持憑上列證明文件者得憑警勤區佐警查實
後辦理。
當然要,
因為戶口記載你家的一些資料阿!
沒有就要去申請阿!
嗯~~
去辦戶口的移出不一定要你本人去~
(不過要拿你的證件~~身分證還有你的委託書
你的委託人也必須要帶證件)
一定要拿之前戶口名簿嗎??
嗯~
嗯按照規定是要的~~
遷出戶可能可以不要
(不過有可能會被刁難)
但是新戶口的戶口名簿就ㄧ定要帶了
因為她們要做遷入的動作~~
然後會發給你一份新的戶口名簿
(你遷入的舊戶口名簿會被他收回去)
~~~~
PS:
假設你要另起新戶那就比較麻煩了
因為要帶房契正本或者是房屋稅繳納證明喔~
(ㄝ~~如果要另設新戶建議你親自辦理
畢竟房契隨便交給他人怪怪的!!
除非它是你信得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