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籍轉入問題
我想要請問一下,如果辦理戶籍轉入,可以用戶籍謄本嗎?因為我拿不到戶口名簿,但是又不想用戶政事務所通知戶長的方式,所以想要請問一下如果我去辦理戶籍謄本的話可以辦理戶籍轉入嗎?再麻煩各位大大了,謝謝!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戶籍遷入申請§
**申請人資格:本人 或 戶長 (亦可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申請應附繳文件:原戶籍地戶口名簿 、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入人的身分證及印章。=>均須正本
**因戶政資訊電腦化,所以民眾遷徙可直接向遷入地戶政所申請登記,不必返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
註:要辦理戶籍遷入一定要戶口名簿才行的,戶籍謄本是無法辦理的哦!所以~~你還是得設法拿到戶口名簿的‧‧‧!
2007-01-30 11:28:50 補充:
那想要請問一下..一定要有轉出的戶口名簿嗎?因為現在不是都電腦化了嗎?只要辦轉入...戶籍地不是就會自動辦轉出動作嗎?
**電腦化只能把你的戶籍從轉出的戶政電腦資料給轉出而已,所以你還是得提供原來的戶口名簿才行,因為”戶政必需把你的名字從轉出戶的戶口名簿裡刪除”哦~~
你好阿```答案是不行ㄉ``
要申請該戶籍之轉入必須經過該戶戶長之同意,由戶長陪同攜帶私章以及戶口名簿正本,始可辦理,如戶長同意但無法陪同前往,須另檢附同意書,並攜帶私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才可以申辦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