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性侵要怎麼辦?(訴訟程序)
本人於96年3月8日被一名網友性侵,但是因為心裏害怕,所以一直到3月12日才敢到警局報案,已作筆錄,但是警方人員說因為已過四天,所以建議不用去採證了,希望我和他們合作,如果犯人有再打電話給我,再通知他們,後來過二天,那個人有再打電話給我,於是我假裝約他出來,並請警方去抓人,可是他只是到警局作筆錄後就離開了。警方一直對我說,他會去調查這個人有無前科,也會趕快把案子送出去,但是我實在很害怕,因為他已經知道是我去報案的了,雖然他不知道我住那裏,但是他被抓的地方是在我家附近,我很怕他會一直在那附近繞,而且他還跟我說過他是黑道的,我每天都處於驚恐之中,不敢出門,我希望可以趕快將他繩之以法,可是又不知警方現在處理的如何了,我之前每天打電話給警方,他們每次的回答都是案子已經在送了,可是我前天打時說送了,今天打時又說要送出去了,那到底是要何時才送出去。我想問的是如果我現在直接到法院控告對方是可行的嗎?需要律師才可以告他嗎?我需要再去婦產科醫院做驗傷的動作嗎?(聽警方敘述的採證程序我覺得會是對我的二次傷害,驗傷和採證是一樣的嗎?)我真的很希望他趕快被抓去關起來,謝謝。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看見了你的遭遇我感到婉惜,畢竟這是一種極為痛苦的經驗;但是當你願意鼓起勇氣揭發這匹惡狼暴行時已不再是弱者了.在這裡我想告訴您如果你擔心警方遲遲未將你的案件移送時:1.你可以選擇直接至地檢署按鈴控告某某罪犯對你性侵,而在偵查階段你是不需要任何律師況且還是被害人.2.你可以要求警方陪同至指定醫院採集檢體,而有無檢體可採是醫生的問題,非警察能決定,再者蒐集性侵害被害人檢體的方式是經過醫學單位的研究所做成的方式,理應不會對你造成二度傷害才是.3.而你所關切人身安危的這項問題我建議您發陳情信件敘明理由至縣長或市長信箱,要求在案件判決之前或這名惡狼入監服刑之前,你住所轄區警察派出所須固定在你住所周圍設置巡邏箱簽巡,提供保護.我先生也是警察,他告訴我也許不能直接幫助你,但是也請你相信還是會有警察要保護你的,別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