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小車禍~當時未報警~現只有對方電話~可否報警處理
上星期~與人發生小車禍~計程車的乘客要下車~沒有注意後方來車就開門~撞到我的手指~撞到當時指甲馬上黑青~
但因為看起不來太嚴重~所以沒有報警~當天也去醫院照x光~骨頭沒有問題~所以就這樣跟對方沒事ㄌ~沒想到隔天越腫越誇張~到第三天~真的沒辦法~才打電話給對方~希望他再負責醫藥費~原本對方也答應ㄌ~約ㄌ見面~但他卻沒來~電話關機~後來幾天再打也一直關機~不然就是不接~真的很過份~我不是在乎那些醫藥費~我也有錢看醫生~但是是她的錯~她憑什麼可以不負責任~而且我痛到不能上班~手不能騎車~還請假~這些又該誰來負責ㄋ~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醬是否可以再報警處理ㄋ?
麻煩大家ㄌ~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第一,報警是第一時間就要做的. 你當時沒報警, 事後當然無法報警.
第二,因為當時沒報警, 已經沒有當時事故的證據了, 所以他當然不想負責.
第三,很重要的是, 你有記下車牌嗎? 計程車司機願意當證人嗎?
第四,更重要的是, 你可以試試看申請強制險理賠醫療部份, 我曾騎車被汽車從側邊整個撞到, 我曾經查過很多資料, 現在我僅能稍微想到的就是----即使沒有找到肇事人, 機車也是可以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給付喔.....你先從這方面搜尋及著手.
若是再沒方向就寄信給我吧
甘巴爹~~~~
其實只要出車禍就一定要報警,不管是否有人受傷一定要報警!如果你現在要報警的話,你知道時間地點的話可以試試看,因為我不知道事報警有沒有用,我不知道,但是你去試試看,看警察受不受理!
我也是當時沒報警~~我遇到ㄉ對方是還好~~不過我請我老爸出面幫我講~~我爸就說叫警察來~~一定要叫警察來~~結果警察來了
講話口氣不是很好~~說:發生事情一定要當下就報警~~不可以離開現場...現在叫我們來也沒有用~~所以你們只能自己解決..
我爸就罵我上次就發生過~~跟你說要報警沒在聽...
最後對方還好友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