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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罰款詢問

發問者 有型台南人 (Lv.1) ・2007 年 8 月 3 日 ・法律與道德

請問一下唷,我酒後騎車自摔,未肇事,酒測值為0.94有去地院,因為我是初犯所以不知道是法官還是檢察官,說我沒有前科而且又是初犯所以以6萬元作為公共危險罪之緩刑罰款,但我又有一張酒測的罰單,請問一下,我是要繳二筆錢,還是只繳罰款,還是只繳最高金額的那一張呢,因為二個警察說的不一樣,一個說現在就繳最高的罰款,而另一個說二筆都要繳,請問有人可以告訴我正確的嗎,或是有什麼可以作參考的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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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唷,我酒後騎車自摔,未肇事,酒測值為0.94有去地院,因為我是初犯所以不知道是法官還是檢察官 應該是檢察官。 ,說我沒有前科而且又是初犯所以以6萬元作為公共危險罪之緩刑罰款,但我又有一張酒測的罰單,請問一下,我是要繳二筆錢,還是只繳罰款,還是只繳最高金額的那一張呢,因為二個警察說的不一樣,一個說現在就繳最高的罰款,而另一個說二筆都要繳,請問有人可以告訴我正確的嗎,或是有什麼可以作參考的呢 現在採一 罪不二罰,在95年7月1日以後之違規案件,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應該繳納的金額,仍需要補繳差額。 假設是緩起訴那就不同,依據刑事訴訟法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所以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也就是說:二項都要繳納。
?(Lv.7) 2007 年 8 月 3 日
2筆都要交錢, 檢察官那邊是刑事判決,讓你以交罰款換取緩刑, 另外酒駕部份,是交通罰款,是要交給監理所
傲笑紅塵(Lv.6) 2007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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