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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親戚買的車.名字過我母親名下...急急..

發問者 kevin (Lv.1) ・2007 年 10 月 20 日 ・法律與道德

(1) 我母親是位領有殘障手冊的.大概是在兩年前.我一位親戚為貪圖可免牌照稅的情況下買了一輛車過戶給我母親名下.實際使用者為他.不過他也沒去辦理免徵牌照稅手續.一直到最近我們常常收到有關這輛車子的罰單及稅單.請他去繳款他也一直不去.後來因為我母親因長年臥病近期有惡化之際.想起目前居住之房地產為母親所有.日後如母親去逝後.是否會因為這輛車子的稅金而無法順利繼承? (牌照稅+燃料稅+罰單約10多萬) (2) 我是否可採取任何的法律行動? (3)如寄存證信函? 一定要寄到本人手中嗎? (4)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寫? 如果這筆錢一定要我們繳.我真的......真的.......不甘心 可否舉證實際使用者為他.或請他簽署字據證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1)他用你母親的名字買車 在你母親原本同意的情形下 你也沒任何辦法 (2)如果你母親的身體不太好,,建議你還是趕快將她名下的房子過戶 (3)如果像你說的 (牌照稅+燃料稅+罰單約10多萬)我想行政執處 的人很快就要找上門了 (4)最好的辦法直接帶(牌照稅+燃料稅+罰單)的單據去找他---請他 還清-要立下書面證據---證明他會去清償或是他在使用的 (5)到監理站(已拒不過戶註銷車牌) (6)如果車子還有價錢的話請行政執行處的人去查封車子你再找人 買(但你母親的房子也可能被查封)因為金額太多你母親又有房子 如果還有問題可點我的大頭
飛翔(Lv.7) 👍 1 2007 年 10 月 20 日
首先去監理單位提出說明 再來就是聲請調解 若調解不成 直接去法院提出告訴 告訴內容要看當時對方與你母親的協議內容 建議你向你母親了解內情後去請教律師比較妥當
匿名 2007 年 10 月 20 日
第一你母親知道親戚用她的名義買車嗎? 第二如果不知情,那就是偽造文書,你們可以向警察機關或法院提出告訴 第三以書面向監理單位提出說明﹝用私人公文﹞ 就是一樣用主旨、說明、辦法那種格式 還要在最後寫上自編的發文字號、身分證字號與印章 這件事如不處裡會變成你母親欠稅或罰款 還會變成妳的繼承與未來諸多麻煩
fat(Lv.6) 200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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