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機車 酒測值達0.65mg/L 罰款問題??
請問 各位大大~
我上個禮拜 酒後騎車~被警察攔截下來
測 酒測~然後達0.65
以公共危險罪 ...然後等後開庭 法官裁罰
...但是有一筆酒駕紅單 警察跟我說不用去繳......
今天我上網監理站查詢 有一筆45000的罰鍰金額...
請問我現在應該是??要繳完監理站 ??
還是 等開庭 再兩個一起罰??
我初犯 沒前科...
法官大概會怎麼判?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您好....有關所述問題僅做以下建議供參考:
1.酒駕案件的處理程序大致如下:
A.無肇事....檢察官先開偵查庭'然後移送簡易庭作判決'若無一一'持判決執行再到該地檢署執行.若不服判決'可上訴該管法院.
B.有肇事....除上述程序外'還須由刑事法庭判定刑事責任[傷害或死亡部分]'及民事法庭判定損害賠償責任.
2.[刑法185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通常都會是以上述法條來判決'即判定刑事責任.您的狀況'應該只是會科以易科罰金.不會太嚴重'放輕鬆.
4.若法院裁定的易科罰金金額招過49500元以上'監理單位(紅單)的部份就不需再繳了.但駕照還是要被吊扣'且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5.若為緩起訴處分'則除了指定之公益捐款外'還是需要繳納紅單(行政罰款)的部分.
6.駕照吊扣部分'還是須按照舉發單上所填之應到案日期前辦理吊扣'千萬別逾期喔!
希望以上建議能有所幫助....祝順心!!
候選編號 002 你好 請問
ㄧ罪不二罰 的定義???
如果法官 判我罰三萬~
那紅單45000還需要繳??
那不昰
就兩邊都繳了~~??這樣不是
就七萬五了......
實在很不懂法律的我 幫我解答吧??
謝謝
基本上你查監理站會有一張45000元的罰單是很正常的,因為警察開單之後會將紅單第二三聯交予監理站裁決,監理站則不會因為你有沒有被移送公共危險而撤銷該張紅單,只是依法條來裁決你應罰之金額。
你現在應做的事應先等法院判決下來,在你沒有前科及初犯的情形下,一般都可能會被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吧!
酒測能要求漱口的原因是因為喝酒結束,至攔停你時未滿20分鐘,若你已滿20分鐘以上,要求漱口員警也不會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