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付扶養費與小孩探視權的問題
1.當初離婚協議書中已有說男方需按月付2萬的扶養費給女方。(小孩監護扶養權是女方)但是男方卻沒依照規定給付,請問怎麼辦?
2.如果去告他,但是他就是沒工作就是沒錢(好手好腳ㄉ人)...那我是不是就永遠拿他沒辦法?打官司我一定輸ㄇ..因為他就是沒錢..那我要付官司費用ㄇ..要打很久ㄇ?
3.當初並沒寫到有關小孩探視權的問題..那如今就隨便他來看或是帶走ㄇ...??難道隨便他高興來看或是帶走幾天過夜..我都沒辦法ㄇ??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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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初離婚協議書中已有說男方需按月付2萬的扶養費給女方。(小孩監護扶養權是女方)但是男方卻沒依照規定給付,請問怎麼辦?現在不管他,等孩子長大 他老了以後,他提出扶養請求時,再來算!
2.如果去告他,但是他就是沒工作就是沒錢(好手好腳ㄉ人)...那我是不是就永遠拿他沒辦法?打官司我一定輸ㄇ..因為他就是沒錢..那我要付官司費用ㄇ..要打很久ㄇ?現在就算你告了他也沒用!因為就算把它關起來,對孩子仍就無益.
3.當初並沒寫到有關小孩探視權的問題..那如今就隨便他來看或是帶走ㄇ...??難道隨便他高興來看或是帶走幾天過夜..我都沒辦法ㄇ?? 你可以要求他談ㄚ!她常常在孩子有事時才來,孩子沒空 他怎麼辦?
1.應該沒上法院訴訟離婚ㄅ2.只要你有協議書說月付2萬他不負責是那這官司你一定贏3.你可以跟他說承1.擬赴2萬低撫養費就可以來看小孩不然~你是可以不給他看低
回答你的問題如下:
1.扶養費,可向法院家事法庭聲請對方給付扶養費,確定之後,就可以持確定判決予以強制執行。
2.扶養費的訴訟,當然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對方沒有錢,不一定會一輩子都沒有錢,只要查到有他的財產就可以強制執行。打訴訟,扶養費是請求權,沒有贏不贏的問題,只是准予的錢多寡的問題,會不會很久,要看個案。如果沒有錢打官司,現在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提供必要的協助。可以到法院服務台詢問。
3.探事權:當初沒有講明,亦可在起訴扶養費時,一併提出探視權的問題,法院會一併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