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父親替人擔保~
父親生前替表哥擔保~但我們先前都不知情
而父親過世也將近5年~今天收到某資產管理公司以我是保人的繼承人為由要我清償貸款~
但早在父親過世不久~我家小孩都已經辦理拋棄繼承了!
而今天突然寄信來(公司寄信並非法院)~要我們清償貸款~並在五日內跟此公司連絡
而在信中也為提到~貸款金額或剩餘金額~只寫了一個給我們匯款專用的帳號~
想請問~1.我是否負有連帶清償責任~?
2.我是否該與此公司連絡?
3.據我所之~借款人本身有收入、有老婆、小孩~那為什麼不是先找借款人和其老婆小孩催討反而是找保人的繼承人呢?
謝謝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1.你既已辦理過拋棄繼承.那就無需擔負清償責任.
2.無須和該等公司連絡.那些只是一些銀行委外的公司.不懂法又喜危言聳聽.亂槍打鳥.嚇嚇老實人.
3.為何不找借款人.那這是否另有內情.就不用去暸解了.只要保住自己的權益就行了.
不需理會是正確解答
但是為了避免對方一再騷擾
建議可以主動發函
告知對方你們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對方還騷擾
就方就有責任了
如果已依法定時間法定程序辦完拋棄繼承
那就完全不需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