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家圖書館 奇摩知識+ 紀念館

發生車禍對方喝酒,請問責任歸屬以及我該理賠多少?

發問者 Tiffany (Lv.1) ・2008 年 11 月 2 日 ・法律與道德

事情經過: 時間是半夜1點.我開車走內車道(有安全島),對方騎摩托車走同向的外車道,在對方距離我前方10公尺的時候對方突然從外車道切到我前面內車道靠近安全島的地方,我正要切到外車道時,他再距離我三公尺的地方突然向外車道方向暈倒在地,我緊急煞車並且方向盤往右打,還是閃避不及,我車子左前方撞到對方,一停車我馬上打119,路人也幫忙畫車子位置以及擺放警告標示.送醫院以後對方頭部撕裂傷,全身多處骨折,膀胱破裂. 當場目擊者只在後方,他只看到撞到的那一刻.那個路段沒有攝影機 酒測: 我0.00 對方1.42 警方: 我沒有刑事責任 但是對方有民事訴訟的權利 請問: 1.我已經跟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說會全權賠償對方醫療費用,當下我打電話給對方,對方堅稱是我先撞到他,他才會倒地,現在我該怎樣處理? 2.我是否該自己先給對方一個紅包作為道義責任的費用? 3.還是我應該跟他去法院?如果到法院我的勝訴有多少?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就此事故來分析 .. 先來釐清路權部分 .. 同向車道 .. 不論大小車 .. 轉彎車應當裡讓直行車 .. 如都直行 .. 左方車應當禮讓右方車 在路上發生的狀況 .. 可分為事故跟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眾所皆知 .. 就是"交通工具"或是"交通號誌"所碰撞發生的財損或人員傷亡 .. 以你的文字描述 .. 看起來屬於"事故" .. 如果真就您所說 .. 他是在你 .. 撞擊他之前就先 " 路倒 " .. 而你應剎車不即 .. 導致這場"事故" .. 你要先確定的是 " 內車道地上有無寫明禁行機車 " 他在切到內車道時 .. 以你的描述 .. 他是 " 蛇行 " .. 記住 .. 如果真是蛇行 .. 筆錄上最好帶到 " 蛇行兩字 " .. 因如果他是直行 .. 地上又沒規範禁行機車的話 .. 有可能有後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 "追撞的問題 .. 還有 .. 車損的情況 .. " 到底 " 有沒有第一時間撞擊到他 .. 這要釐清的是 .. 他是因你而倒 .. 還是酒醉而倒 .. 這個你就要從車損的照片跟實車去分析 .. 我沒有看到照片 .. 不敢跟你下定論 .. 不過如果真如你說的 .. 車損應該很好認出 .. 因為就算你撞到他的車 .. 應也是橫躺在馬路上才撞下去 跟平常後面撞上應該撞擊傷痕差很多 .. 你的問題1 .. 保險公司會賠償醫藥費 .. 不過提醒您 .. 明年的保險費會增加 ..而且好增加不只一年 ..也是等於自己的錢 你的問題2 .. 紅包是台灣的民間習俗 .. 其實交通事故以前看多了 你可以依對方的態度判斷要不要包給他 .. 如果太機車吃人夠夠 .. 就跟他說一切交給交通裁決所辦理 .. 如果真是我不對 .. 我事後會負起責任 .. 更何況喝酒是不對 .. ↑可以這樣回答 .. 你的問題3 .. 這種事情沒往生都不會到 "法院 " .. 頂多到 .. 調解委員會 .. 要不然就是簡易庭 .. 我個人給的建議 .. 不用想太多 .. 酒測值1.42的話 .. 他受傷驗 .. 是抽血算比例 .. 還測得那麼高 .. 1.42其實接近"無法做動任何行為" .. 交通事故是算比例的 .. 不過你的勝算大很多 .. 你可以把這件案子花3千送交通裁決 .. 裁決委員應該也知道酒醉程度很誇張了 .. 如果真的硬要說錯 .. 頂多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 不過如果他真的是蛇行 .. 那你是無法保持安全距離的 .. 就是變成 " 很雖 " ... 所以我說筆錄上最好帶到一下 .. 很久以前在88年的時候 .. 好像在台南縣有發生一起 .. 80幾歲老翁 .. 騎機車過馬路 .. 結果心臟病發 .. 結果自摔頭先撞到電線桿 .. 在被後車輾斃 .. 一審時候車被判過失殺人 .. 不知道要賠多少 .. 被告上訴 .. 在二審推翻 .. 無罪 .. 在台灣交通史上好像後來常被提出來做"因果論"的說法 .. 祝你事件趕快落幕 .. 事事順心 .. 有問題可以加我帳號即時通問唷
Mr . Q(Lv.2) 2008 年 11 月 2 日

政治與政府的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