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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申請資格

發問者 匿名 ・2008 年 11 月 20 日 ・法律與道德

請問:我已領有重大傷病卡,想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及中低收入戶,請問有些甚麼規定和資格?我自己家庭總人數四人,先生和我都無正常工作,娘家有不動產,這樣我可以申請嗎?因有積欠銀行債務,要如何才不會被銀行將補助款強走呢?(身心痛苦的人啊!)感謝各方回答!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辦殘障手冊必須是符合以下幾項才能申請 第 三 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圍: 一、視覺障礙者。 二、聽覺機能障礙者。 三、平衡機能障礙者。 四、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五、肢體障礙者。 六、智能障礙者。 七、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八、顏面損傷者。 九、植物人。 十、失智症者。 十一、自閉症者。 十二、慢性精神病患者。 十三、多重障礙者。 十四、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十五、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 十六、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 前項障礙類別之等級、第七款重要器官及第十六款其他身心障礙類別之項目,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你要看是不是符合項目 如果符合去公所社會科 帶三張1吋或是2吋照片.身分証.印章 填寫好申請書後 在拿去醫院給醫生鑑定 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 補助 (申請)對象: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者。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但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者不在此限。 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價值未超過新台幣陸佰伍拾萬元者。 全家人口無開設公司,經營事業、公司或開設商號聘有員工情形者。 申請文件: 申請人及配偶、所有負扶養義務之子女及其配偶、以及該子女與配偶所扶養之無工作能力之全家人口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其它證明文件(如婚姻、國中以上需附學生證影本、在監證明、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優惠存款、薪資證明、營利事業稅額證明…等)。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及存摺內頁影本。 申請人印章。 受理單位:戶籍地之里辦公處 備註: 未達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每人每月6000元。 1.5倍至2.5倍者,每人每月3000元。 台端可以準備上述資料到公所申請,中低收入戶的申請會比較難過哦。 圖片參考:http://disable.yam.org.tw/well-fare/apply.jpg 2008-11-19 17:27:19 補充: 戶籍和先生小孩的戶籍不在同一個地址,如果你是戶長就無疑問,因為低收入戶是以戶計算。 娘家有不動產,價值未超過新台幣陸佰伍拾萬元就ok。 要如何才不會被銀行將補助款搶走?→按期繳利息就不會被扣押帳戶了。 如果帳戶被凍結,只能以執行命令跟社會課陳情,看看能不能發現金。
尋(Lv.7) 2008 年 11 月 20 日
1.申請殘障手冊必須在病發由主治醫師看過一年時間就可以,請醫師開証明但首先到縣市公所社會課索取鑑定表填好基本資料再送到主治醫師亦可。 2.中低收入標準四個人每個月收入總共不超過三萬元就行,等殘障手冊下來再交給村里幹事幫忙申請。 3.致於生活補助款分重障、中障每個月有四仟元此錢銀行不會強走,請放心。
乃哥(Lv.7) 200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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