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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法律問題,我是非婚生子女

發問者 匿名 ・2008 年 12 月 10 日 ・法律與道德

父母沒有結婚,但生下了我,也就是非婚生子女 我不知道我的父親有沒有認養我,但我從父姓 父親除了沒跟媽結婚之外,養育等相關都有照料也同住 最近得知父親有了外遇,父母相處的時間卻也十幾年 因為沒有結婚,所以也沒有離婚的問題 但問題的癥結點就在於此,法律上有辦法保障我媽的權益嗎 說交往的關係也不是,因為有我這個小孩存在 但要告對方妨礙家庭,在法理上卻似乎也行不通 如果父母真的分開也只算一般所謂的分手嗎 像這樣有夫妻之實的關係,法律上適用"已結婚"的標準嗎 若不適用,我真的不知道我跟我媽的權益該怎麼捍衛... 有沒辦法在法律方面制裁對方嗎... 還望法律達人多多費心,感恩..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你的身份證上頭的父親欄是空白嗎 若是空白的~~請你要先收集你的生父有扶養妳的事實~ 或照片~(我想照你上述這不是困難的事 在去法院提強制認領之訴 若你身分證有生父之名~既使他跟妳媽分手 你還是可以法律的程序打扶養費之訴他也逃不掉的~ 至於你媽~真的沒有婚姻的關係法律是無法保障 更別談妨礙家庭~ 只能說~緣盡人散~ 認賠~吧~
kathy(Lv.7) 2008 年 12 月 10 日
首先,你可以要求對方(就是指你的生父)做DNA比對,來證明你們有親子關係 及血緣關係.你可以尋求調解委員會來協助,名間也有律師可免費諮詢來解決 因為有太多的法律問題及權限,所以程序問題還是要找專業的人士來幫助你
南雄(Lv.2) 2008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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