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責任歸屬
今年十月份駕車於設有分隔島之雙向車道迴轉,迴轉後遭後方車輛追撞,人未受傷但車體受到損害,近日接獲警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所載關於我方敘述為:迴車前未看清有無來往車輛駛迴轉肇事(安 106-1-5)(處 49-5)
對方敘述則為:涉嫌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安 94-III)
想請教對於上述兩項敘述,雙方所應付責任之百分比為何?
對方車齡大約10年左右,受損部位為左前側前方保桿部分,我方則為右後方保桿,因雙方均未保險,所以處理起來相當費時費力,
目前尚不知對方修理費用,但我方費用為69000元,若進行調解,在賠償部分應該是如何計算?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5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一.交通事故分析很明顯雙方都有錯.
二.請問你當時有打方向燈嗎?
三.案照責任歸屬你必須負擔60%,對方必須負擔40%責任.
原因如果你不要迴車就不會發生事故,所以主要是你錯在先,對方因未注意前方狀況,對方上疏忽事故.
財損是肇事比例去分
還有
這不算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要車頭對車頭才有轉彎車直行車的問題
若依你所言你你是跨越雙簧線,對方是直行車,很抱歉依一般財損案處理上會依你跨越黃線違規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直行車行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次因來處理,也就是說,你需要賠直行車損失的七成,而直行車要賠你車損失的三成。
但這也不是一定值,有時會以二八或四六來理賠,這就要靠雙方去喬了。
另你說對方車已是10年車,要顧慮到對方車是否修車費已超過該車的現有價值,也就是說對方車若是修理費超出現有的價值,你可考慮賠他現有車價的七成賠他。若是兩人還是喬不成將來訴訟,你也可以要求所有換新的零件依折舊來計算,這是合法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v
你至少要負七成的責任,總損失金額為你及對方所有修車費用,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為何你要負七成責任,初步分析研判表已敍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O六條第五款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你的修車費用有違經驗法則,所以要由原廠開具之估價單較具公信力。
******
不明之處,歡迎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