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房屋法院公正問題
我有兩間房子 , 請問到法院公正給我兩個兒子,一人一間 這樣需要什麼證件跟手續怎麼處理 (不是過戶)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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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
你提到的問題應該是屬於遺囑的範疇,遺囑公證,你得立好遺囑,書明財產分配方式,在公證人面前簽名蓋章。
不過如果你還有配偶或是女兒,遺囑並非萬能丹,因為民法規定有特留分的規定,也就是說在你百年之後,遺囑本身是有效的,但如果配偶或女兒有請求返還特留分時,仍應依照民法第1223條強制規定為之。
民法第1223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