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易科罰金
有個朋友因賭博罪被判了5個月有期徒刑,如准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一日,他不急想被關,但朋友都願意借錢幫他,卻不知如何幫起。公文有寫若要聲請易科罰金還要證明無法執行的理由,及聲請易科罰金,請問是執行日當天,本人才去說明要易科罰金或被關嗎?或是得先準備什麼文件事先去為他辦理?
判決書下來約10天到案日是2月3日,那麼是在當天準備罰金的錢口頭聲請,或是得事先向書記官聲請?煩請知道如何辦的人告知。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6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一般終審法院判決書下來後,約二個月內會収到檢察署執行命令(傳票),規定應到日期約15天左右(其規定是準時報到),
雖裁定【得易科罰金】,但還要看檢察官准不准,所以還要聲請才可以,一般都會准的,當場繳錢結案;除非他9怪,或你得罪他,當場扣起來,上手銬送監執行。檢察官還是很偉大的(濫權??幹??)
如你等不及,可以於應到日期前,打電話問看看,可否提前(錢)辦理易科罰金?
2009-01-22 18:03:44 補充:
據研判,該案應是一審判決書,如不服判決,需於收到後10天內提起上訴(狀)。
2009-01-23 01:45:08 補充:
告訴你一個例子,同樣案情、同時間二個不同犯地點,同樣裁定得易科罰金:
1、第一次屏東判6月易科罰金每日3千元,親自捧著54萬現金,照樣扣起來送去吃牢飯。
2、第二次高雄判6月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服刑中)律師捧著18萬現金,結果錢收去了。
3、他是大老闆耶! 沒有在職證明?
一般都會准的啦!
如還不放心,先準備好執行命令(傳票)、身分證資料,代你朋友打電話去問;再不行,只有請你朋友自己辦了!
法定刑最重本刑五年以下,判六個月以下時,得易科罰金
也就是罰錢繳交國庫就不用坐牢的意思
現在要申請易科只要在報到時口頭聲請
不用準備什麼在職證明醫生證明
(辦分期才有必要)
要報到前記得打個電話問書記官要帶多少錢免得白跑一趟
http://blog.xuite.net/carnitintw/law/23074058
謝謝意見者熱心再次補充,事情已辦妥,原來口頭申請就好。
也謝謝各位善心的回答者幫忙,解除疑惑。
目前是原則上准予易科罰金,但是仍有例外。
執行報到當天聲請即可。要以書面聲請,並附上證明文件。
因此,要準備「戶籍謄本」「工作證明」或「診斷書」(三者之一),證明不適於執行有期徒刑。
李後政律師這一次可能沒辦法領先了
這次的回答可能就要讓給別人了~
沒關係
他的答案比較有公信力
所以偶爾一兩次別人是正解對他來說也沒差
ㄎㄎㄎ
**收到判決書後,不是10天到案,而是收到判決書後,如有不服
判決,要在 10天內提出上訴。如沒上訴,就是判刑確定,等
待執行。
**如要易科罰金,等到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書後,依照註明的
日期及時間,帶著錢去地檢署報到當埸繳錢即可。不必準備任
何書狀文件。記得要本人親自去報到及帶身份證。
2009-01-24 09:00:01 補充:
現在的易科罰金是不用證明文件的,報到時當場聲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