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家圖書館 奇摩知識+ 紀念館

如何申請易科罰金

發問者 匿名 ・2009 年 1 月 22 日 ・法律與道德

有個朋友因賭博罪被判了5個月有期徒刑,如准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一日,他不急想被關,但朋友都願意借錢幫他,卻不知如何幫起。公文有寫若要聲請易科罰金還要證明無法執行的理由,及聲請易科罰金,請問是執行日當天,本人才去說明要易科罰金或被關嗎?或是得先準備什麼文件事先去為他辦理? 判決書下來約10天到案日是2月3日,那麼是在當天準備罰金的錢口頭聲請,或是得事先向書記官聲請?煩請知道如何辦的人告知。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6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一般終審法院判決書下來後,約二個月內會収到檢察署執行命令(傳票),規定應到日期約15天左右(其規定是準時報到), 雖裁定【得易科罰金】,但還要看檢察官准不准,所以還要聲請才可以,一般都會准的,當場繳錢結案;除非他9怪,或你得罪他,當場扣起來,上手銬送監執行。檢察官還是很偉大的(濫權??幹??) 如你等不及,可以於應到日期前,打電話問看看,可否提前(錢)辦理易科罰金? 2009-01-22 18:03:44 補充: 據研判,該案應是一審判決書,如不服判決,需於收到後10天內提起上訴(狀)。 2009-01-23 01:45:08 補充: 告訴你一個例子,同樣案情、同時間二個不同犯地點,同樣裁定得易科罰金: 1、第一次屏東判6月易科罰金每日3千元,親自捧著54萬現金,照樣扣起來送去吃牢飯。 2、第二次高雄判6月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服刑中)律師捧著18萬現金,結果錢收去了。 3、他是大老闆耶! 沒有在職證明? 一般都會准的啦! 如還不放心,先準備好執行命令(傳票)、身分證資料,代你朋友打電話去問;再不行,只有請你朋友自己辦了!
n(Lv.2) 2009 年 1 月 23 日
法定刑最重本刑五年以下,判六個月以下時,得易科罰金 也就是罰錢繳交國庫就不用坐牢的意思 現在要申請易科只要在報到時口頭聲請 不用準備什麼在職證明醫生證明 (辦分期才有必要) 要報到前記得打個電話問書記官要帶多少錢免得白跑一趟 http://blog.xuite.net/carnitintw/law/23074058
?(Lv.3) 2009 年 3 月 31 日
謝謝意見者熱心再次補充,事情已辦妥,原來口頭申請就好。 也謝謝各位善心的回答者幫忙,解除疑惑。
匿名 2009 年 3 月 31 日
目前是原則上准予易科罰金,但是仍有例外。 執行報到當天聲請即可。要以書面聲請,並附上證明文件。 因此,要準備「戶籍謄本」「工作證明」或「診斷書」(三者之一),證明不適於執行有期徒刑。
lawyerlee2000(Lv.7) 2009 年 1 月 30 日
李後政律師這一次可能沒辦法領先了 這次的回答可能就要讓給別人了~ 沒關係 他的答案比較有公信力 所以偶爾一兩次別人是正解對他來說也沒差 ㄎㄎㄎ
老杯杯(Lv.7) 2009 年 2 月 4 日
**收到判決書後,不是10天到案,而是收到判決書後,如有不服 判決,要在 10天內提出上訴。如沒上訴,就是判刑確定,等 待執行。 **如要易科罰金,等到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書後,依照註明的 日期及時間,帶著錢去地檢署報到當埸繳錢即可。不必準備任 何書狀文件。記得要本人親自去報到及帶身份證。 2009-01-24 09:00:01 補充: 現在的易科罰金是不用證明文件的,報到時當場聲請就可以了。
~海王子~(Lv.7) 2009 年 1 月 23 日

政治與政府的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