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憲法修改程序的問題?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請問一下最後一句 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意思是說滿20歲不管是否有沒有去投票的選舉人嘛?? 還是說有去投票的選舉人半數????
謝謝!!!^^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選舉人是指
1.滿20歲
2.未被褫奪公權
3.無禁治產者
依據:選罷法第14條
2009-02-19 22:42:32 補充:
所以~就是要有「選舉人」(有投票權人)總數過半
2009-02-20 11:14:27 補充:
謝謝指正~剛查了一下,不然我還真的不知道。
另外您說:沒投的也算?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