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的權利?
我想請問身為管理委員是否可以不用繳管理費?因為我住的大樓就有這個情形?可是委員自己不繳卻要求住戶要繳管理費,那不是很奇怪且不公平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1.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只要是區分所有權人 通通要繳交
管理費 因為管理費是拿來管理大樓 公共開銷使用
2.身為管委會委員 是否可以不用交管理費 除非 貴社區區分所
有權人大會決議 有會議記錄或規約內有明定 擔任委員可以
不用繳費 不然 通通都要繳
3.身為委員卻自己未繳費 那就是知法違法 這是個人道德及修
養問題 我無法回應
4.依據法令 遲繳2各月 請寄發存證信函 第3各月後 去法院申請
小額訴訟 百分百贏的 到時候他不但要繳 還可申請裁判費由
這位欠繳委員負擔
5.最後建議 社區大小事 先溝通協商 甚至在開委員會時 跟他說
明 ..................真的她還是擺爛...那就....走法律途徑解決吧
2009-04-15 10:39:11 補充:
補回答
1.當然住戶規約可以修改變更 但是必須要在招開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
提議修改喔
2.住戶規約是之前住戶定的 後搬進去的 也必須要遵守 或許對後面搬進來
的不公平 只是國無法不行ㄚ 之前訂立法 只是未了方便管理 所以嚕 耐
心等待下一次區大來臨
3.如果您真的忍無可忍 那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申請招開 臨時區全會
吧 提出議題(例如 修改規約 第幾條 或增加) 去簽連署書 只要過5分之1
就可依法招開喔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