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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如何循法律途徑向前夫追討贍養費

發問者 匿名 ・2009 年 5 月 5 日 ・婚姻與離婚

請問要如何循法律途徑向前夫追討贍養費 我有兩ㄍ小孩一ㄍ5歲.一ㄍ9ㄍ月 自離婚後前夫都對贍養費問題不聞不問.只會要求看小孩 如果上法庭要花費? 程序?步驟? 所花時間?因為本人仍要上班怕配合不上.又怕會拖很久 如果有問題可以向何處諮詢? 可以跟前夫要到多少贍養費用才合理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一、你們是協議離婚的??還是判決離婚的呢??兩個小朋友的監護權都在你這邊嗎?? 二、膳養費於離婚協議書上面是否有註明呢?? 一般人都誤會了膳養費的定義了哦!! 依民法第1057 條規定 「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此規定請求贍養費之要件為: 1、判決離婚: 若是協議離婚,有關贍養費應在離婚協議時提出,若離婚協議未提出,事後即不能依此規定請求給付贍養費。 2、無過失之一方可提出: 須是判決離婚,對於造成離婚原因無過失之一方才有權利提出。 3、須生活陷於困難: 須在生活陷於困難之情形時,才可提出。 就前述規定,有關夫妻之一方何人有過失?此部事實通常於判決離婚訴訟時,法官即須審酌之事實,因此通常依判決離婚所認定之事實認定之。 三、你對前夫應該是要提出小孩子於成年之前的教養費用的請求才對,不知道你們離婚協議書上面是如何註明的呢?? 四、你可以先行計算一下兩個小孩子的生活開銷是多少錢,前夫必須負擔一半的,你可以先行利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告知對方,請求對方支付。 或是利用調解委員會的方式進行,申請進行調解亦可(請向所在地區的區鎮公所諮詢申請) 如果對方不理會,你為小孩子的監護權人的話,依法你有權利用強制執行的方式進行的。 你可以至你所在地區的地方法院櫃台諮詢,那邊會有免費的志工教導你怎麼書寫書訴的,這方面不一定要請律師的。 相關訴狀參考網址如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2.asp 第10項 聲請假處分狀 (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 五、請求多少的費用方面,你先計算出來小孩子的開銷需要多少錢,如果是利用法院強制執行進行的話,法官是依主計處計算各縣市地區的開銷比重來判給的。 給付標準: 依主計處公布之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民間消費支出,有依年度家庭收支概況調查報告,亦有依所得稅法扶養親屬寬減額計算者。前述給付標準,本人係認為依主計處每年公布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平均家庭成員中每人每年之消費金額,應較符合一般社會現況。又給付金額仍須參酌結婚長短、是否有撫養子女、以及義務人之經濟能力來決定,一般判決金額多幾十萬元左右。
?(Lv.5) 2009 年 5 月 5 日
!!法律服務基金會!! !!法律服務基金會!!
closs(Lv.2) 2009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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