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限定繼承制的看法
立法院13日初審通過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將繼承制度改為「限定繼承制」,未來完成三讀立法,制遺產繼承將改為限定繼承度,繼承人只須就繼承所得範圍,償還親人遺留的債務,避免債從天降。你的看法為何?
請各位幫忙一下><
謝謝各位~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4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我覺得很好阿
這樣一來就不會有無辜的子女要背負龐大的債務這種慘劇了
一人做事一人擔. 這法律早該改了.不然會有無辜的子女要背負龐大的債務, 這種慘劇一再發生. 債權人要根據當事人的身家,信用..等再借款,不要仗著有人可以繼承, 就亂借一通....
如果A君 向他人借款...
並生前將所有財產全送給繼承人B君...包含借來的錢..
故A君身故後名下無任何財產(遺產)
B君坐擁龐大財產全是A君生前向他人借款後轉贈而來的,
這時主張限定繼承...因A君無遺產故A君所有的負債都不必清償...
這樣的制度真的好嗎??
法令這樣修改~有心人很容易操作...生前大量合法移轉資金,債留己身..死後一了百了....請問債權人何其無辜
早該改的東西,一直拖到現在,只能說立法諸公速度太慢。
少演戲,多做事,我國的法制會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