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失竊,尋獲盜打的人,想知道要怎麼要回手機
我的手機寄放同事包包,她的包包不巧被偷了!
貴重東西全部不見!
當時有報警處理,後來警方有找到收受贓物(我的手機)的人。
我同事收到法院寄來的公文封,整個事情似乎就到此落幕了...
但是我想問我的手機現在跑到哪裡了??
我要跟誰要?
檢察官嗎?還是書記官?警察?還是收受贓物的人?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您好:
您應該慶幸警察有找到收受贓物的人,雖然手機未找尋回來,
警方如已經查獲到嫌疑人就可以向他求償,在合理範圍內您可
以向對方求償一支當初購買手機同等金額價格的新手機或同等
金額,另外您手機內尚如有個人隱密資料被盜用的話(需提出證
據),您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提出告訴並求償(也要在合理範圍
內),如行為人係未成年亦可以向其監護人提出求償!
******書記官是幫檢察官做事的,例如:紀錄筆錄、歸類檔案、
整理資料等等事情!
******警察是受理案件、偵查犯罪、為民服務等工作喔!
你去追你同事呀!
到時東西都會還給你的同事,你可以請你的同事打電話去問,因為包包主要是你的同事的,退回所有的東西也會是你同事
所以你要請他去問,東西什麼時候才會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