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三者生子法律問題
請問一下.第三者懷孕生子.但沒有讓親生爸爸申請認領!也就是父親欄空白!原配若發現可向法院要求強制驗DNA嗎?驗完確定是他先生的小孩後.如果小孩母親不同意的話
1.小孩是否他們可以要求強制認領?
2.這樣涉及妨礙家庭以及通姦罪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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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對方是未婚生子 生父又未認領
那孩子的親權就全由生母行使 同時生母也是孩子法定代理人
要做親子鑑定 要孩子生父及嬰兒雙方
若嬰兒生母不同意 嬰兒的部份 在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下 如何拿到孩子檢體?
又憑哪一條法律要強制孩子生母非要讓孩子受檢?
如果男方有去法院聲請親子確認 那小孩就要去驗dna
如果確定小孩是男方的那小孩就可以被認領
這樣當然涉及妨礙家庭拉 你ㄉ證據那ㄇ大一ㄍ{小孩}
小孩都生了= =
只要父親上法院聲請ㄉ話 你不要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