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開始9月1日,開始讓2萬多罪犯,到社會服勞役?
馬英九與王清峰是知名的人權律師總統與律師部長
他們打算在9月1日讓2萬多的受刑人,直接到各地方接任社會工作
主要目的是為了減緩監獄擁擠問題
但是台灣法律寬鬆,也常常重罪輕判
這些所謂的微罪受刑人
法務部規畫的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關,包括政府機關、學校、行政法人、社區
及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和團體。
內容包括環保清潔、居家照護、弱勢關懷、交通安全、社區景觀、社區巡守
農林漁牧業勞動、文書處理或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
幾乎能想到的都被受刑人包辦
這樣將會產生極大的工作排擠效應
讓正常社會人士更難找工作
更重要的是
政府機關讓偽造文書的受刑人到政府機構上班?
社區巡守隊接受竊盜犯、搶奪犯、強姦犯擔任社區巡守任務?
公益團體讓煙毒犯、性交猥褻犯居家照護?
這些人所犯的罪,其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
馬政府只為了監獄空間問題
將這樣讓這些罪犯通通送回到社會
這樣會不會等於他們毫無刑責,犯罪等於無罪?
還要分食掉社會正常工作配額?
甚至還可以讓部分罪犯更熟悉犯罪的目標?
2萬多受刑人分配社會工作資源,不必坐牢
也不可能會有2萬多監視他們工作的人
就算是他們的「同事」,也不具備強制力
以上種種
這樣對台灣社會治安與人民生命安全
會產生啥影響?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6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死刑犯不執行
監獄擁擠
把微罪受刑人放出來
乾脆宣布特赦就好了
或宣布以後只要屬於短刑期的微罪者都不需法辦
那不更省事
真是蠢到了最高點
敎育沒做好,公眾人物沒品德,媒體管不好,法院判決初一,十五不一樣,
經濟不好,貧富差距大,詐騙者無法究辦,主政者不知所措...
蓋再多的監獄還是會不夠用
建議把20年以上的罪犯全部槍斃
再不夠把15年以上罪犯,強姦犯煙毒犯詐騙犯也槍斃
保證犯罪率立時下降有非常好的效果
但是藥效短暫
長期還是要依靠教育和法制
2009-08-01 17:29:32 補充:
樓下的建議不錯
只要對岸的領導人肯答應
就可以把一干人犯發配邊彊
到不毛之地進行勞改
等刑期滿了之後還能活著
就讓他回來
〝微罪〞受刑人
意思就是他犯的罪很輕,可能是過失傷人、逃漏稅、公然侮辱
妨礙公務、援交…等,係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
他們從事的是〝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
項目是:環保清潔、居家照護、弱勢關懷、交通安全
社區景觀、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文書處理
讓他們有機會為自己所犯的錯贖罪,另外提早和社會接軌
在與其它人的互動之中,重新融入社會,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馬英九及王清峰都當過法務部長
背後也有一堆專家及學者供咨詢
而且還有阿扁亂假釋放重罪受刑人出來,結果打死晨跑的台大教授
的前車之鑒
相信不會笨到放一些重罪再犯率高的受刑人出來
阪大
受刑人最後也是要回歸社會 所以讓微罪受刑人在社區進行勞動是必要性的 監獄現在已經人滿為患 讓一些輕量刑犯人工作 他們的薪水最後回流是到被害人以及監獄 和國家身上 而且他們的薪水是很少的 一些先進國家已經在進行這項社區性勞動 事情總會有失和得 看各個學者專家 及政府如何取捨 人民比較可以接受而已
2009-07-28 16:15:49 補充:
重點是回歸社會 刑期長或是短 終究是要回歸社會 當他們與社會脫節 幾乎所有的假釋犯或是刑期服完的 都是走回歸路 所以不可否認讓一些刑期短做社區服務 是必要的 也許你的想法是亂世用重典 我也同意 我認為台灣的法律太鬆 也太不實際 所謂的一罪一法 在台灣也是聽聽就好 最高刑其額度 也才三十年 回歸到最原始 台灣的教育 品德 有問題
2009-07-28 16:19:53 補充:
監獄蓋多這代表 台灣是犯罪國家 對國家形象是很大的衝擊 再來很大的問題經濟 蓋監獄花費大 之後的人事成本也是很高的 最重要司法預算是在立法院身上 牽扯到政治 就有得亂
有好有壞
好的是為社會出1點力改過自新
壞的就是怕社會會變炸彈不一定會爆發社會問題
昔日(2007年),鴨扁選前大赦,第一天就放一萬多人,
有罪犯面對鏡頭高喊:〝阿扁萬歲!〞
大赦第二天就暴斃六人!(毒蟲又吸毒)
還有白天放出來,晚上喝了酒就上警局尋仇的!(找是誰抓了他)
還有黑幫封街搞盛大接風流水席的!(黑幫紅人出獄)
怕啥!?咱們台灣人啥沒見過!?
再荒謬的大赦都還是前不久的事!
今天只是放些「短刑期」的微罪犯,
你到底是在怕瞎咪哇勾咧!?
你2007年大赦後是怎麼活過來的呢!?
2009-07-28 14:36:45 補充:
版主!
你問我腦中只有藍綠而是非不分了嗎?
問的好!
那你腦中只有藍綠而是非不分了嗎?
你不能見之當成歷史上實際發生過的雷同事件嗎?
在你那只分藍綠的腦子裡,任人寫任何事實,你都只分藍綠,沒有是非!
但我不會虛偽地寫最後兩句!
我希望你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願上帝不與你同在!好證明你所有的顧慮都是正確的。
我希望你文中寫的所有不幸都將發生在你身上,
如此一來才能警告世人,這種決策有可怕的禍患!!
既然兩岸也攜手共同打擊犯罪了--台灣監獄人滿為患,何妨[外包]給大陸?或是到對岸設置類似[屯墾區]的外役監?在下覺得總比把人犯直接放在政府部門,或社區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