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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退休金問題,麻煩協助!!

發問者 ㄚ中 (Lv.1) ・2009 年 8 月 5 日 ・法律與法務

我老爸現年59歲 勞保已經中斷10年了 之前勞保年資合計15年 現在可以申請勞保退休金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你父親現在不能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因為他現年59歲未滿60歲而且現在是中斷的情形,必須等到年滿60歲時才能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底下黃底紅字已經詳細說明必須等到年滿60歲,才能請領,不管勞保是不是在保中,只要有勞保保險年資,年滿60歲即具備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 底下藍字的部份則是保留修正前的條文,好讓以前有勞保年資的勞工能夠自己選擇想要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方式,但是必須是在保中的勞保投保人才能使用,請勿混淆,相信你去問勞保局也是會得到相同的答案。 詳細情形請看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之規定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 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 歲退職者。 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 歲退職者。 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
?(Lv.7) 2009 年 8 月 5 日
第六節 老年給付 第五十八條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 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二、 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 一、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二、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五、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 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者,不受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 業就是說可以。
成(Lv.6) 2009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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