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見證人反悔,是否可變更見證人的資料??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同事她跟老公離婚,
離婚需要兩位見證人,於是找了她老哥幫忙(當見證人),
事後嫂子知道了,很生氣,嫂子說會有報應,
所以現在只要是嫂子家裡發生了什事都說是因為她老公當妹妹的見證人造成的,所有的不順都說是因為這件事,
連父親節也不回婆家,只因不想看見我同事,
因為實在沒辦法,所以只好請問各位大大,
不知可不可以去戶政變更離婚見證人,
上網爬文幾乎都是離婚者反悔沒有見證人反悔的,
是否有人了解這部分的,麻煩幫忙,謝謝.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戶籍登記是一項事實行為,一但登記行為完成後,除登記事項內容有誤、登記事項虛偽不實外,均不得再更動其內容,離婚登記之證人及其他登記事項部分;,若無錯誤或虛偽之事實,於離婚登記完成後即無法再做撤銷或更替的動作。
所以很抱歉,您的同事既已完成離婚登記,又沒有錯誤或虛偽離婚之情形,關於證人的部分也不得再有更動。
ps.還是建議您同事的大嫂應該理性一點,再這樣無理取鬧下去婚姻家庭破裂的結果絕對不會是您同事請她兄長當離婚證人的關係。
-之前服務於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