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官故意不結案而導致弟弟無法找工作,有何管道可申訴?
在96年我弟弟的帳戶就被詐騙集團拿去盜用,
弟弟完全不知情,因為他在當兵,而存簿放在機車車廂被偷走。(弟弟很少根筋,知道車子被撬開,但不知道被偷)
在96年9月已有被害人報案,但是我們家完全沒有人知情,
一直到97年3月,媽媽想去幫弟弟領錢,才"經由銀行"告知帳戶被凍結,而後媽媽陪同弟弟去警局報案並做了筆錄,卻讓弟弟成了被告。
我們有充份的證俱,但此法官惡劣,刻意不結案,一直拖到現在,弟弟因為不能開戶而一直無法找到正常工作,常常踢鐵板,一般公司也會因為這樣而歧視求職者,無法通融領現,我們強烈懷疑法官是刻意拖時間想逼我們認罪。
看弟弟這樣很可憐,想工作卻又沒人敢要他。
請問法官故意不結案而導致弟弟無法找工作,有何管道可申訴?
請給我詳細說明,謝謝。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1、投訴寄至政風信箱
2、找民意代表
3、到司法院陳情(至櫃檯詢問)
這是我所想到的三種方法
如果是在我家所發生的事
我們家絕對會先去找里長
里長會比較了解要去找哪個立委或者哪邊的民代
找民代表達民意
絕對比自己寫陳情書單打獨鬥來得強吧
或許您可以考慮雙管齊下
寫陳情書至上級機關&找民代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