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合約押能沒收押金嗎
我租了一間房間,在租屋的第一年有簽合約,之後房東為了省事,而沒有再給我們新合約,租金都是半年繳交一次,現在都用原有的合約,上面日期96/9/1~97/8/31,今年是我租房子的第3年,每年該繳房租的時候都有按時繳交,現在下半年我不租了,房東說都快開學才不租(上學期我有說不租),那我房間怎麼辦,你要負責幫我租出去,房子是他的我們也沒辦法幫他出租,最後他把我的訂金5000元就沒收了
我想問1.我確實有跟他說我不租了,我有需要幫他出租嗎??
2.他自己為了省事,沒再打新合約,等於說是沒有合約的,那他有資格沒收我的押金嗎??
他堅持不環我押金,我就先回家了,我之後能再跟他拿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所述商品、利率與稅制均已過時,不構成投資或財務建議。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發問的大大您好
既然已經沒有租約的租賃就屬於不定期契約
所以只需要在不續租的前一個月通知即可
既然現在房東已經無理的苛扣押金
建議您就依照以下的步驟做吧
1.第一次發存證信函通知房東限期歸還
2.第二次發存證信函通知房東限期歸還並將依民法相關規定追討
3.向房屋所在地的簡易法庭申請返還租屋押金
依法如果等到上簡易法庭時房東就已經另外涉及非法侵佔的罪嫌
但是因為此部份為刑事公訴罪....而且您的金額不大
所以暫不建議採用報警的方式處理
如果不想上法庭也可以先採用申請調解委員會的方式辦理
效用上來說也是等同於法院判決
以上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存證信函發一次就夠了;連續多次也沒有加分哩!況且發出存證信函,最好的時機是一個月前--因為可以證明你,確實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了!其實各校均有一位教官,辦理學生外宿輔導,可以去求助喔!再者你雖然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然而眼才前搬遷,確實是開學在即哩!房東很可能一學期都找不到人來租耶!橫豎同學們每天見面,幫忙找人續租是順水人情,同時也能趁機把押金扣回來--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