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符合補充兵資格?
我本身育有一個女兒才4歲由我獨立撫養孩子單親,而我母親領有殘障手冊,我也領有低收入戶卡,每月靠政府補助及我個人微薄薪水養家過活,
但我有一名姐姐但姐姐跟我不同戶籍也不住在家裡早跟男人跑了,而我父親早已往生過世在大陸,但台灣不承認他ㄉ死亡證明,畢竟他是拿別人護照逃亡出國ㄉ,也提報失蹤多年但由於是我爸是通緝犯所以警方說不能開立失蹤證明導致無法除戶,但是我母親跟我爸離婚脫離關係,也是經由法院判決離婚且判決書內有說明我爸失蹤多年,但這能證明失蹤嗎?
上訴原因是否可以申請補充兵資格???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你是說12天的那個嗎?
可以唷!你現在是低收入戶的話你的機率很大!!!
請至各鄉鎮公所辦理,要去之前要先打電話問要帶蝦密文件去辦
安捏就不用跑來跑去浪費時間
2010-03-12 09:18:39 補充:
要把你最有利的證明文件拿去辦唷
你的謄本(戶政開).阿木的手冊.低收入戶證明(公所開).失蹤證明(警局開)法院判決離婚的公文(法院開)
請洽戶籍地區[兵役課]跟承辦人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