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共工程標價與契約單價的問題?
各位好
小弟有幾個關於公共工程的問題想請教先聽小弟訴說
最近我完成了同一公家機關的兩個工程
而這兩個工程都有相同的問題當初我投標都有附上領標時甲方給我的詳細價格分析空白表格
由於項目都三頁很之多所以都花很多時間去計算成本及利潤
而在我得標後甲方經過一星期叫我去拿契約書,要我在契約書蓋章
我拿回契約書翻開一看發現了契約上面的單價分析竟然跟我當初所估算的完全不相符
且很多金額都挪到了根本做不到的項目,然而天天要實行的項目竟然低到連工資都不夠舉個例子
我當初價格分析 電焊工單日工資 2500元
契約書上面卻是 電焊工單日工資 1600元還有每日24小時待命人員 白天要進廠工作,下班之後不管幾點只要接到通知都要進廠檢修設備
此類員工我單日新資當初報價 2700元
而契約書卻是 1400元
諸如此類的差異甚大現在問題來了問題一
在開標室宣布我得標之後在無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就是得依照我得標的金額給我承做
而契約書裡面單價的部分是否是應該依照我當初附在標封的詳細價格分析表去分攤我的總標價呢?問題二
假如我當初因契約書跟我原本報價不符而不在契約書蓋章的話,這樣我算棄標?還是?問題三
我有去找過承辦員討論過,承辦員卻說契約書的單價要依照他們甲方去分攤的,請問這是依據哪一條法律?
因為有很多朋友都說這個承辦員在唬爛..問題四
我完工之後實際請領金額才當初標價的70%不到,請問我能向甲方要求一些什麼補償嗎?
希望有高手能幫我解答....以下是我小小抱怨
在完工之後甲方的經理還一直誇我做得很好,希望我能繼續投標此項工作
其實我也不太想聽了,感覺他們根本是在演戲其實我後來有去找出10年前承包此項工作的契約書
我把兩本契約書拿來比較 有很多甲方根本都只是抄襲而已
因為有些項目要做的設備根本已經沒有了,他們竟然沒砍掉此項目..還把大量的金額灌在這邊
還有...連錯字都沒更正 錯十幾年了還是在錯以上的問題都是發生在同一機關那就是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問題二
假如我當初因契約書跟我原本報價不符而不在契約書蓋章的話,這樣我算棄標?還是?
請提出履約爭議,不算棄標
問題三
我有去找過承辦員討論過,承辦員卻說契約書的單價要依照他們甲方去分攤的,請問這是依據哪一條法律?
真的是在唬爛
問題四
我完工之後實際請領金額才當初標價的70%不到,請問我能向甲方要求一些什麼補償嗎?
同問題三屬履約爭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122900479
請參考本人回答的類似問題:
請問該機關人員有權力在決標匯完價差保證金之後,
再任意更動原先決標定好的項目價格嗎?
不行,宣布決標屬雙方合意行為,除非雙方同意,否則不得片面變更。版主可以主張恢復原始投標價格,否則可以提出偽造文書及損害賠償之告訴。
如果單價比例被他們事後這樣調整而影響我們廠商權益,可以要求
他們依照當初得標時訂定的項目單價履約嗎?
請版主先行與招標單位溝通恢復決標單價,如未獲合理回應,請立刻發存證信函,請招標單位依決標記錄製作契約,否則依法提出告訴餅請求損害賠償,副本寄工程會檢控招標單位違法。 投標時的投標文件及其變更及補充文件,均納入契約文件,所以版主未同意的情況下,招標單位不得任意修改內容,否則就涉及偽造文書。若是偽造公文書是公訴罪。
以實際台電桃科經驗告知不說文言文 白話說就是大老第一 單價調整是誰調的 如果你調的 就不能怪人第二 合約未簽屬前 還可以調整 簽下去 抱歉 不能怪別人第三.單價調整要雙方認同 所以 你可以反駁疑義 甚至自己調 但用印後 不要想翻盤啦私下用一招 找到這單位的主管 同時把資料備妥 用哀兵政策 看可不可有改善營造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