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二級毒品勒戒要多久?成年跟未成年之分?
前幾天我的兩位朋友在家中被搜到安非他命吸食用具但用具裡是無毒品的
這樣還是要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嗎?
(一個18歲一個16歲的)
聽說到了法院驗尿也有驗出來安非他命的成分
18歲的那個是累犯~而他上一個案件也是毒品
但是是三級毒品(K它命)
但他上次犯的時候還未成年而保護管束也以完畢
那這樣它是不是移送成人勒戒呢?
那要多久呢...?
16歲的那個跟18歲是住在一起
而他們是在睡覺的當中被查獲的
但我聽說警方只拿部分吸食工具
有的沒拿
就一個小東西就能判他有罪嗎????
那16歲的會被關多久
以我了解的是~未成年初犯因該只有20~30天吧~但現在改怎樣不知道
因為我也呆過少所~有讀過一些~但不知道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沒有改過
所以想問一下~~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16歲 因為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二級毒品
所以會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20條 第一項第二項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
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
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
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
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
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
長不得逾一年。
送去勒戒 完成後 給予不付審理 請家長嚴加教導
18歲那位 就看 16歲的毒品來源
是轉讓 引誘施用 還是強迫16歲使用
同法第六條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 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同法第七條
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同法第八條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
元以下罰金。
同法第九條
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前三條之罪者,依各該條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再加上18歲自己施用 同法第10條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未滿18歲 就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
若滿18歲 一樣依照成人犯辦理
以同法20條規定
勒戒不會超過兩個月 實際就看醫生與所方的評估
認為勒戒OK 所方會提到檢察官 請他放人
2011-01-22 21:12:22 補充:
勒戒 是無法替代的
所以 還是要進去執行勒戒
如果有相關問題 社工會調查
因為16歲為何母親不在 是否需要安置 等等相關
要由社工詳細調查 才能做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