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問題...
我有輕型的身障手冊
但我的戶籍在花蓮
但居住地方在台北
請問我可以申請哪些福利呢?
那如果我要坐捷運想辦愛心卡
是可以去台北捷運局申辦嗎?
還是要去我的戶籍所在地花蓮那邊申辦呢?
還有一些其他的福利 都得要去花蓮縣辦理才可以嗎?
哪位大大知道 可能否說一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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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戶籍地和居所地不同時,以戶籍地之行政單位為申請福利對象。 板大的戶籍地是花蓮,行政單位是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電話:[電話已隱去]#380-393),因為每個縣市福利可能不同,您可以電話詢問。而且會按照里別辦理,所以建請打電話比較妥當,準備資料也比較快速順利。 至於捷運辦愛心卡,按規定,由本人親持印章、3個月內兩吋正面、光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式3張、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向戶籍所在地之區、鄉、鎮、市公所申請(每位身心障礙者申請愛心卡時,可於同1張申請書上勾選,申請1張愛心陪伴卡),公所承辦人員審核通過後,後送臺北市/縣社會局確認無誤後,再送台北智慧卡票證公司印製、錄碼。台北智慧卡票證公司製卡完成後,送交臺北市/縣社會局轉交區、鄉、鎮、市公所發給申請者。初次申請免費,申請補發須負擔悠遊卡製卡費用150元。記名卡掛失請洽台北智慧卡票證公司客服中心。完成掛失手續後24小時內之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擔。(若為替代卡,須向當初申請之區公所申請掛失,由區公所發文至票證公司後,票證公司才會幫旅客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