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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下課時間之規定

發問者 ROY (Lv.1) ・2011 年 9 月 3 日 ・其他:教育

請問一下 請問有任何法令或是行政命令規定國中每節下課時間嗎? 因為學校的下課時間為10分鐘 但開學後會在下課地8分鐘的時候打一聲預備鐘 學校解釋此預備鐘是為讓學生有時間準備下一堂課的書籍及用品 但根據本人從開學以來的親身經歷 只要一打預備鐘 走廊上就會出現老師把走廊上的學生趕回教室 班級導師更規定在預備鐘響完最後一聲未在位子上即記一次缺點 並且該堂課之科任老師在未打上課鐘前就開始上課 這樣擺明就是縮短下課時間 延長上課時間 請問學校此舉是否有違反任何教育法規?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這制約沒啥損失啦,別計較好嗎?否則乾脆別去上課好了,永遠享受下課時光多好啊~
阿貝的鬼魂(Lv.7) 2011 年 9 月 3 日
法規只有規定每節課上課的時間, 目前是把以前的五十分鐘縮短成為四十五分鐘, 但是下課時間則是由每所學校依現實情況自行規定。 只要經過校務會議通過即可。 我想如果你們以縮短下課時間為由申訴很難會獲得通過。 如果是家長以下課時間太短導致學生上廁所時間不足, 又因為鐘響時間就必須返回教室會憋尿過久為由, 會同家長會長以及委員去找校長談應該會有轉機。 2011-09-03 14:26:42 補充: 話也不是說制約好不好。 原本下課時間是學生的權益的, 這樣是侵犯了學生權益的規定。 況且萬一那時上廁所人數比較多, 因為上廁所沒在時間內進到教室被記缺點, 你會怎麼想? 規定上課時數有上課即可, 不該變相延長上課時間的。
還珠客(Lv.7) 201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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