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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問題困擾的人........

發問者 曉玲 (Lv.1) ・2011 年 9 月 22 日 ・法律與道德

我犯ㄌ詐欺罪,因帳戶借給朋友薪轉用,結果遺失ㄌ,被詐騙集團不法使用.我有辦遺失也有把餘款還給被害人.判決書下來是無罪.結果又收到ㄌ一張上訴書..... 我問ㄉ是 1判決日期是8月18日,我收到ㄉ日期是9月1日,上訴書ㄉ發文日是9月16日...檢察官ㄉ上訴期限不是只有10天嗎?通常檢察官是多久會收到判決書ㄋ? 2通常這種詐欺罪會被判多久ㄋ? 3我已經去解除警示帳戶ㄌ,這樣會影響到嗎?還有我去解除ㄉ時候難道分局ㄉ人不知道我又被上訴ㄌ嗎?(我是9月19日去ㄉ) 感恩各位懂法律ㄉ善心人士幫我解答.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回原通報警局是速度快一點~去你家附近警分局辦~是因為他幫你發公文回原通報警局~所以花時間在公文往返~會慢一點一. 帶個人證件與判決書和執行完畢證明書到你當地縣市的警分局的偵查隊去辦解除警示帳戶 二. 解除警示辦好之後會收到掛號寄來的公文副本 1. 請帶解除警示帳戶公文副本去你名下其他的帳戶每一間銀行都親自去辦解除~才能解除其他的管制帳戶 2. 並請銀行(解除公文副本上寫的那間銀行)幫你上傳解除警示帳戶公文副本到聯徵中心去通報解除
?(Lv.7) 2011 年 9 月 23 日
1. 上訴期間是從收到判決書後開始算, 若真的超過上訴期間才上訴的話, 法院會主動駁回上訴 2. 最倒楣的情況下被判刑的話, 我想大約兩三個月吧 3. 應該不會有影響
James(Lv.3) 201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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