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傳票 關係人?
這禮拜收到法院傳票 說 我是關係人
因為我前年帳戶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戶 導致我帳戶變成警示帳戶
但是今年已經全部處理完畢 帳戶也在解除階段了
我打電話去地檢署問 是跟我說 被告 (以我知道他是騙我的人)
但是關係人是??
去那邊主要是要做神麼?? 應該不會在變成被告吧!!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最佳解答
關係人 = 與該案件有直接或間接相關之人,是有可能被轉為被告或是證人(識關係人涉案程度與檢察官的認定)。
關係人主要還是到案說明案情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