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請我簽離職單
公司請我寫離職申請書那是不是就算非自願離職呢
離職申請書我只有寫姓名和身分證字號
離職原因副店長說叫我不用寫
然後又跟我說給我七天去找工作
那這七天我要去公司上班嗎?
那這樣我可以跟她要離職證明嗎 ?
如果公司不給我離職證明我該怎麼辦?
而且我有跟公司簽切結書
切結書的內容是申請離職要15天前申請
但我現在有疑問就是員工自己申請離職要15天前申請
但為何公司要員工離職卻只有七天而已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匿名 版大你好... 離職證明書可分成二種形態,一為非自願離職者,二為自願離職者.....
離職原因(本欄僅可勾選一項)屬於以下第一項(非自願離職)者則可申請失業給付,若無勾選者則視為自願離職者,無法申請失業給付.一、非自願離職:
□關廠
□遷廠
□休業
□解散
□受破產宣告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一款 ����二款 □三款 □四款 □五款
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一款 □二款 □三款 □四款 □五款 □六款
□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但書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
□定期契約工作期滿: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離職原因屬於以下第二項(自願離職)者無法申請失業給付,有無勾選都一律則視為自願離職者.
二、□自願離職
根據以上說明你應該以了解~~何者是非自願離職者,何者是自願離職者. 問題一...上個月才宣布要休無薪同意書而已,如果離職原因是空白呢?1.如果你不同意簽署休無薪同意書,則可主張雇主資遣或依照勞基法14條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屬於非自願離職者,並可要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2.如果你已簽署休無薪同意書,而你在休無薪期間自行要求離職,則屬於自願離職者,但如是雇主片面令你離離(不管是否在休無薪期間),均屬於非自願離職者.
故若屬於第1項或第2項後段原因離職,雇主若不發放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你則應向工作地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
問題二...我可以跟她要離職證明嗎 ?可以~~~勞基法第19條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問題三...我是正值的員工薪水1個月21000,如果公司沒工作給我們做,那公司可以倒扣我們的薪水嗎?1.不可以.2.但是你若有簽署休無薪同意書,則按其同意書約定辦理,例如按工作時間計薪或調降工資. 最後~~如果你已簽署自願離職書,已很難再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除非雇主同意更換,不然只要雇主一口咬定~~你是自願離職...並有簽署自願離職書為證....你都難以反正.
祝順心
你簽離職上面寫自願還非自願啊
他給你7天應該是預告吧
你要跟他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啊
他現在是想要資遣你又不給你資遣費耶
你年資幾年了啊
2012-04-14 01:15:15 補充:
可以
詳細情況可以跟我說嗎
http://www.lawki.org.tw/phpshop/shopnews.php
[電話已隱去]陳SIR
我們協會這方面經驗很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