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姓非婚生子女認祖歸宗(有點複雜)
想請問能夠告知該如何從哪一個步驟開始作
一:我已經成年了(姓氏從甲)
二:我身分證上的父親,以法律觀點來說是生父(甲),
因沒有所謂的認養手續,當初我母親生下我時
是跟甲有婚姻狀態的‧
三:我親生父親(乙)一直希望我能跟他姓(要從乙姓),我現在要改姓的話
應該先走哪一個步驟
四:(甲)父親已經過世兩年多了
除了需要DNA親子鑑定這個東西 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PS:之前我去法院的時候諮詢櫃檯告訴我,
要先終止跟身分證上的父親(甲),
但我那時候還有告知他,沒有所謂的收養手續,
要怎麼終止捏 = ="
審判當日審判長也是如此說
所以等於是白跑了這次的法院
希望有法律知識的人能夠告知我該如何做
應該先去哪,申請什麼事項‧
拜託各位大大了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依民法第 1063 條規定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所以你應該要先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勝訴之後得到判決書及判決確定書之後再連同真的生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婚生否認之登記及認領登記。
至於改姓的部份,因為你已經成年了!所以只要你先把上面的事情處理好,成年人是可以改姓不需父母同意的,但若沒有其他可以變動姓的法律關係產生,也就是你只是因為想改而改的話,改姓一生只能夠改一次。此外,某些人可能會有犯罪記錄被姓名條例限定幾年之內不能改姓改名的,因為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所以都一次跟你說了!
最後,當然能夠姓真的生父的姓,我想你應該期望已久,但是若被認領了之後,未來可能會有財務上的問題的話,那得要好好思考,不是叫你就不要被認領,是要想好所有未來法律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好防備。
拿我自己來說,我有數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我就得防備是否那一天他們有負債會要我還,所以我會注意他們是否死亡(因為是同父異母,我可以申請三等親之內的戶籍謄本),若他們死亡有負責的話,自己就要去法院拋棄繼承。
嗯
看了你的問題小弟還是建議你直接問問律師的意見
雖然這裡很多專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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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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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問題可以隱藏
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