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有什麼好處?
請問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有什麼好處?
所謂的身心障礙者一定要有身心障礙手冊嗎?
若是因精神官能症而不用當兵的也算嗎?
謝謝
感激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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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有什麼好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公私立機構任用人數達一定標準,必須進用一定比例之身心障礙人數,僱用不足額者須繳納安定就業基金,且超額僱用可向勞委會申請僱用獎助金,任用比例規定如下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以各義務機關(構)每月一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第一項義務機關(構)員工員額經核定為員額凍結或列為出缺不補者,不計入員工總人數 。
前項身心障礙員工之月領薪資未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
得以一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進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
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
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 。
依前項規定不列入定額進用總人數計算範圍之單位,其職務應經職務分析,並於三年內完成 。
前項職務分析之標準及程序,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另定之 。
所謂的身心障礙者一定要有身心障礙手冊嗎?→沒錯 。
若是因精神官能症而不用當兵的也算嗎?→兩碼事,不用當兵者並非一定是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限有領取身心障礙手冊才算 。
這有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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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身心障礙者,除了一年之內每個月都可以申請補助一萬二 的補助款之外話,另外,也可以 身心障礙人頭來達到殘障人士聘請比例符合標準,不用接受身心障礙聘用不足的,政府的罰款。另外,聘請身障比例過高,可以申請政府補助金,等於是靠補助撐起整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