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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務部調查局說違法藥事法

發問者 匿名 ・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法律與道德

我收到了法務部調查局說違法藥事法 還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但是我人在台南,傳召單位在台北 能申請就近在台南處理之類的嗎? 要特地跑北部真的很麻煩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違反衛生食品管理法第28條第一項跟第二項的規定 通常小市民被檢舉都是(初犯) 以最低罰金計算,要按照公文上面的約談日期去說明 說明的時候要態度良好,誠實說明認錯就好, 無須說太多強辯的原因理由 一般被衛生局檢舉,初犯大約是最低罰金3萬 幾乎一定會被罰,不管你是個人用不上才賣的都一樣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律師(Lv.5) 2013 年 12 月 3 日
傳召單位在台北,就是在台北開庭,應該是不能申請在台南處理. 違反藥事法多是判罰金.
?(Lv.6) 2013 年 12 月 2 日
應該是你在網拍 販售醫療用品 或是販售食品 但是宣稱食品有療效 網友目前的案例 通常是罰3-20萬
?(Lv.6) 201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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