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務部調查局說違法藥事法
我收到了法務部調查局說違法藥事法
還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但是我人在台南,傳召單位在台北
能申請就近在台南處理之類的嗎?
要特地跑北部真的很麻煩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最佳解答
違反衛生食品管理法第28條第一項跟第二項的規定
通常小市民被檢舉都是(初犯)
以最低罰金計算,要按照公文上面的約談日期去說明
說明的時候要態度良好,誠實說明認錯就好,
無須說太多強辯的原因理由
一般被衛生局檢舉,初犯大約是最低罰金3萬
幾乎一定會被罰,不管你是個人用不上才賣的都一樣
傳召單位在台北,就是在台北開庭,應該是不能申請在台南處理.
違反藥事法多是判罰金.
應該是你在網拍
販售醫療用品
或是販售食品
但是宣稱食品有療效
網友目前的案例
通常是罰3-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