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保員工的小孩保健保
我朋友跟他老公本是一起在一個公司上班
今年他老公1/1被炒魷魚,後來過沒多久兩個人離婚了
兩個小孩監護權在女方那裡,
但是本來小孩的健保是加在老公那裡,但炒魷魚後小孩的健保也跟著沒保了
之後我朋友(女方)想要叫老闆再加保,老闆卻不幫他們保了
我想請問
老闆不保員工的小孩保健保是犯法的嗎?
因為不保很嚴重小孩都沒辦法看病了....
另外這個狀況監護權在女方那裡,但小孩的健保是一定要加在女方那裡嗎?還是有其他的地方可以用?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最佳解答
hi,發問者您好:
公司的老闆恐怕是弄錯了全民健康保險法裡面計算保費的規定,不管你朋友有沒有報這兩個小孩當眷屬,公司要付的健保費是一樣多的。
而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小孩是你朋友的眷屬,也是你朋友前夫的眷屬,是可以選擇要在哪裡參加健保,但是這個選擇權是在父母身上,並不是在公司。
既然是你朋友拿到監護權,應該把小孩的健保申報在公司。
你朋友如果已經要求要在公司幫小孩加保,公司卻不肯的話,可以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84條對公司罰款。
需要協助的話,請直接洽詢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署):
0800-030598
老闆本身就沒有義務幫你保你小孩的健保他只須對自己的員工有這個義務 你有看過有老闆請員工需要負責他全家的嗎@@ 如果你前夫沒有幫你的小孩保健保那你可以直接去健保局幫小孩保然後把帳單地址改寄送到女方那邊就可以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