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先知 有關車禍對方對於保險理賠不夠之問題 (附上車禍事故圖)?
事情經過是....
小弟的女友騎著車(幹道機車道直行)遇上一位阿嬤騎著電動自行車突然左轉(未繞道路中心處爭先行使(同樣車道))
女友為了閃前方突然左轉的阿嬤車子偏離了機車道已經到汽車道還是右側還是擦撞到這位阿嬤車頭使得阿嬤摔倒
當時麻煩路人有報警並請救護車來並陪同,
後來得知阿嬤住院需開刀住院,
女友由於在外地工作,
但也喬了時間
去關心阿嬤傷勢,也很積極聯絡保險公司(強制險)向阿嬤家人聯絡理賠,並理賠了4萬七千於元。
以為事情落幕了....但是過了5個多月,
今天突然接到阿嬤家人電話,
說之前理賠不足,那些錢請看護就不夠用了
光自費開刀住院項目要8萬多
當初理賠的金額不足要求女友補足自費部分,
還威脅不然就要送調解委員會,
由於小弟和女友都在他地工作,
對小弟和女友造成很大不便(車資公司請假住宿)
當初阿嬤家屬因該有列出明細向強制險公司理賠,
後來又想獅子大開口說要8萬多,
如果送調解委員會,
女友站的住腳嗎?
對方說不足部分我們還要補足嗎?
請各位先知指點迷津...謝謝
5 則回答
最佳解答
:
如果沒有簽和解書 = 沒完沒了 = 當然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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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車禍相關,請點大頭貼,或點"危尼",然後可再點"好爸爸與帥兒子")
您好,權益達人讓您諮詢
您可能誤解<調解委員會>了,那就只是一個中立的,讓大家談調解的地方,那不是威脅,反而可能對您這方有利,沒簽和解書等於沒落幕,我想您這邊最想了解的應該是<對方提出的求償依據是否合理>,針對於此,我應該可以給您實質上的幫助,可跟我聯繫諮詢討論。
假如當時理賠完後有簽和解同意書,事後就不用理了,他們也告不了你,但如果沒有,後面有得談了~
準備好相關資料以節省時間:
(1).當事人登記聯單
(2).初步分析研判表
(3).診斷證明書
聯絡討論案情,line:[電話已隱去]
請相信專業
1.如果沒簽和解書,後續仍有得吵
2.如有疑問可來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