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歲女生能不能交往?
我想請問.因為我未滿20歲已18歲但男生已經滿20歲了.他的身份又是軍人.我的家人說要告他誘拐未成年.這法律成立嗎?那請問誘拐.和誘罪那些相關法條.都是有限定時間例如在晚上12點前還沒回家就算嗎?求知解答順道告訴我一下還有相關的其他法條.謝謝各位.有懂法律的請幫我解答謝謝
請問軍法有關於這項是有什麼條例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妳雖然未成年!
但法律也沒有限制妳交男友的權利。
只要妳沒有脫離家長的監護權下,
就沒有那些和(略)誘的法律問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