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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第三人異議之訴?

發問者 匿名 ・2021 年 1 月 14 日 ・法律與道德

我是債務人,原先登記是戶長 房屋所有人是我家人 12月底銀行偕同法院,警察,鎖匠 來家裡查封電視,冰箱,冷氣 可是我解釋東西是我家人的 他們仍然要查封。 沒幾天,家人就去把戶長作變更了 1/4我家人去法院申請「第三人異議之訴」 可是法院年底查封當天就送鑑價 銀行1/4收到鑑價通知也去繳費 第三人異議之訴出庭通知 聽說要2周才會掛號寄來 出庭大概約2個月 1/4申請第三人異議之訴以及停止強制執行 有附上可以證明查封家電保證書,收據 請問照這樣的時間點來看 來得及停止強制執行嗎 可以拒絕鑑價的人上門鑑價嗎 請問我家人已把戶長改成她 這可以阻止強制執行有利的證據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法院一定有查到你有錢,才會來查封 也有可能是公司報稅
匿名 👍 1 2021 年 1 月 19 日
首先,你的異議之訴本身就不能阻卻強制執行的進行喔! 其次,查封在先,變更在後...法院不可能聽你鬼扯的~ 換言之,每個人在查封之時,都辯稱是別人的,那來能封什麼?等查封後,再變東變西...那來執行什麼....^^ 你要以為真可以這樣,那就是你的家人幫你脫產,應該依刑法毀損債權...法辦
rabbit36884.tw(Lv.7)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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