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委會不適任委員?
大樓區所有權人會議,一定要有委員身份才能召集嗎???如果不適任委員們都是朋友認識的,不提召集,那不是沒機會,罷免???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簡言之,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常由「具管委身份的區分所有權人」為召集人,例外於沒有區分所有權人出任管理委員時,或沒有管理委員時....才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間互選產生召集人。
通常召集人是自主視情況召集會議,但是例外於被迫召集,也就有1/5 區分所有權人連署請求召開會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