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受虐,長大是否過時效無法提告了?
我由9歲唸小三到16歲國中畢業,就被長期家暴,肉體暴打,言語恐嚇,精神虐待,還有一件人身攻擊我印象很深,我13歲初經來了那天,我問那是什麼,被說因為我當妓女,陪男人睡了才會"流血",長大成人也工作了,又經濟能力,但想到小時候被虐待仍然心有不甘,恨意仍在,當時不懂搜證,也沒有人願意當人證,唯一的證據是當年14-16歲時有寫日記,裡面有記載到受虐過程,其他什麼都沒有了
想知道如果想提告,是不是沒機會了?
⚠️ 這是當年網友之間的對話,不是專業心理諮商。若你正在經歷類似的痛苦,衛福部安心專線 1925(24 小時免費)隨時有人接聽。
1 則回答
妳受害當時有就醫嗎?有留就醫紀錄嗎?日記的證據效力很低的,因為妳完全可以現在找出妳16歲以前用過的舊日記本補寫上妳現在想寫的內容,即便現代鑑識技術可以證明妳日記上的內容確實是十幾年前寫的,但那也不足以代表什麼,那我也可以跟別人借一本十幾年前沒記名的舊日記來延伸故事指控我現在想指控的人。另外十幾年前的人證法律效力也十分有限,最有力的依然是驗傷單。
或者我有一個沒什麼希望的辦法妳可以試試看,可是妳要非常的耐心。我建議妳去逐一找到當年曾經買妳陪睡的客人,他們跟妳沒有利害衝突,他們也許也只是被當時控制妳的人哄騙了以為妳是自願的,如果現在他們得知妳當時並不是出於自願,而是有人迫使妳被強暴,那說不定基於同樂的立場他們會願意協助妳提供當時的證物,比如有些人說不定有拍照,甚至我聽說過有的嫖客會把自己第一次破處的體液保留下來,說不定那份體液裡還能提取到妳的DNA,不過我先聲明,這種事的機率非常低,而且如果妳忘記了或找不到他們,那基本上就沒希望了。
另外如果妳真的很不甘,法律無法給妳的協助,妳可以試著自己來,當年的妳非常年幼,而當年他們都是大人,現在妳成年了,可以支配每月五萬塊的各人所得,這樣就夠了,他們會退休,而退休生活他們怎麼規劃?妳幫他們規劃,去蒐集他們年老無法自理生活的證據,然後向精神病院申請保護管制他們,他們就有可能住進封閉式病房,我住過一陣子,老實說裡面沒有比監獄好多少,也有霸凌,尤其是無力抵抗的老年人被欺負的更兇,而且有些醫生會開後門用藥,這是妳要自己去逐一了解摸索的部分,這裡不方便透露。